星茵文化策划工作室

东莞音乐培训中心 东莞专业录音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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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博广场: 东城家乐福附近,海雅百货也在世博广场。
      J区1401号: 世博商务酒店这橦楼14楼1401号,
        从这橦楼后面有电梯上来。
      公交: 《东城中心》下车:3路,L5路,C1路,21路,16路
        《美好集团》下车:K4,4,14,17,23,27,47路
       

    第二届闪亮新星比赛东莞报名点

    电话:0769-22332883
    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路283号世博广场J区1401号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及《艺术教育常规》的精神,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弘扬民族文化精神,繁荣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青少年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展示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本次“闪亮新星”全国青少年才艺展示活动将严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根本,坚持艺术教育要以育人为宗旨,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帮助青少年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陶冶崇高的爱国主义情操,弘扬社会主义精神,进而促进青少年艺术素质教育全面发展。
    活动原则:
    -----自愿参与、分级管理、权责明确、认真组织、精心实施、突出特色、注重创新。
    -----公正、公平、公开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文化部中国文化管理学会
    文化部中国大众艺术家协会
    文化部中国民族器乐学会
    香港艾文唱片有限公司 
    北京乐器学会
        北京艺海盛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协办单位: 中国才艺网
    支持媒体: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北京电视台、凤凰卫视、北京晚报、信报、中国网、新浪网、腾讯网、中国才艺网、华音网、中国器乐。
    承办单位:“闪亮新星”全国青少年才艺展示活动全国组委会
             “闪亮新星”全国青少年才艺展示活动广东省组委会
               广州市雅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 评审顾问组委会构成:(排名不分先后)
    高占祥  原文化部副部长、中国文联党组书记
    汪建德  文化部中国文化管理学会会长
    王云之  中国老艺术家协会名誉会长、原总政歌剧团团长
    王能宪  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 
    李秀兰  中国大众艺术家协会副秘书长、中国交响乐团女高音歌唱家、教育家
    刘振清  中国著名书法家 
    赵寒阳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著名二胡演奏家、中国民族器乐学会常务理事
    刘振清  中国著名书法家
    毕可炜  中国民族器乐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贾作光 中国现代民族民间舞的奠基创始人、北京舞蹈学院创建人
    三、 活动对象:
    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各类艺术院校(含特殊教育)幼儿园、青少年宫、群众艺术馆、青少年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和社会文艺团体均可参加此次活动。
    四、 活动项目:声乐、舞蹈、影视表演、主持、器乐、武术、书画、戏剧、模   特。
    1、 声    乐:童声、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歌舞组合、原创歌曲。
    2、 舞    蹈: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国标舞、舞蹈组合等。
    3、影视表演:小品、朗诵、声乐、形体(舞蹈、体操或武术)、表演组选手自备小品一个或情景对话一段。
    4、模   特:集体与个人。
    5、器   乐:西洋乐器、民族乐器。
    6、主   持:朗诵、命题主持、随意主持、回答评委提问。选手也可自备演讲题目一个。
    7、戏   剧: 京剧(专业、业余),地方剧种(专业、业余)。
    8、武   术:刀、剑、枪、棍、拳种类不限。
    9、书   画:书法类(隶书、楷书、行书、篆书、草书等不限)。
    绘画类:(国画、水彩、水粉、儿童画)。(国画、书法的纸张不小于四尺对开(110×32cm),水彩、水粉、创作的纸张规格定为55×39cm。
    五、活动组别:
    儿童组:4-9岁; 少年组:10-15岁;   青年组:16-28岁
    六、内容要求:
    各类参赛作品:要求以弘扬民族文化,突出民族地方特色、要求健康向上、大胆出新、突出个性、风格多样、热情活泼。
    七、评选要求:
    1、自愿参加,老师推荐优秀节目。
    2、专家点评、评选、展示、展演、交流等。
    3、为确保此次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各地方选区活动评选时,各类别评委人数在3人以上,评委须具备二级演员或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全国总评选各类别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评委须具备一级演员或正高以上专业职称。
    4、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并签名的评选方式,打分表一旦交出后,评委即无权改动。评委给出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选手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选手得分高低排列,确定评选名次。
    八、奖项设置:
    1、各类别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2、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其指导老师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优秀指导教师奖”荣誉证书。
    3、对于在此次评选活动中的组织工作突出,选手成绩优异的单位将评选最佳组织奖,并有组委会颁发奖牌。
    九、报名要求:
        1、选手在当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交一寸照片两张;所交资料不退、填写登记表1份,内容要完整、真实、字迹端正清晰,不得涂抹。
        2、为体现大赛的公平性,切实保护参赛选手的利益,本次大赛组委会采取赛段收费制。
        3、各青少年宫、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艺术培训中心可以集体报名参赛,参赛选手也可以单独前往组委会报名。
        4、报名程序:填写报名表→提交材料→缴纳参赛费→领取参赛证。
    十、广东省参评费用:
        1、广东省初评:单人单项:120元/人/项;   双人节目:100元/人/项;
                       3-5人集体:80元/人/项;  6人以上集体:60元/人/项
        2、广东省复评:单人单项:200元/人/项;   双人节目:180元/人/项;
                       3--5集体:160元/人/项; 6人以上集体:140元/人/项
    十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1、广东赛区报名截至时间:2010年11月10日 
    2、广东省初赛时间:2010年11月20日---2010年11月21日
    3、广东省赛区决赛时间:2010年12月18日---2010年12月19日
    4、全国总决赛时间:2011年2月6日---2011年2月9日
    5、广东省比赛地点:天河区文化馆,广州华美英语实验学校
    6、全国总决赛地点:北京
    十二、后续活动:
    1、制定才艺展示大型纪念画册 2011年2月
    2、国际文化交流  2011年3月
    特别声明:
        1、组委会有权限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活动的时间安排进行调整。
        2、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闪亮新星青少年才艺展示活动全国总组委会。

        


    第二届闪亮新星全国青少年才艺展示活动
    广东省组委会

    2010年9月1日